逆光而行?既然亂穿馬路是合法的,你就不會收到罰單了
亂穿馬路——一種歷史悠久的在人行道外或逆著紅綠燈過馬路的做法——現在在紐約市是合法的。 市長埃里克亞當斯 (Eric Adams) 在 30 天後拒絕採取行動(無論是簽署還否決)後,市議會上個月通過的立法在周末正式成為法律。 你需要知道什麼 市長 Eric Adams 在 30 天後拒絕簽署或否決後,市議會通過的立法於週末正式成為法律 新法允許行人在任何地點過馬路,包括在人行橫道外和違反交通號誌的情況下過馬路 市議員梅賽德斯·納西斯 (Mercedes Narcisse) 表示,新法律結束了執行中的種族差異,去年超過 90% 的亂穿馬路罰單是發給黑人和拉丁裔的 亞當斯辦公室表示,將繼續鼓勵行人在有步行訊號的行人穿越道上過馬路 該法案的發起人、布魯克林民主黨議員梅塞德斯·納西斯週二表示,新法律結束了執行中的種族差異,並指出去年開出的亂穿馬路罰單中,90%以上發給了黑人和拉丁裔。 「說實話,每個紐約人都會亂穿馬路。人們只是想到達他們需要去的地方,」她在電子郵件聲明中說。 “懲罰日常活動的常見行為的法律不應該存在,特別是當它們不公平地影響有色人種社區時。” 新法允許行人在任何地點過馬路,包括在行人穿越道外。它還允許穿越交通號誌,並特別指出這樣做不再違反城市的行政法規。 但新法也警告說,在人行橫道外過馬路的行人沒有通行權,他們應該給其他有通行權的車輛讓路。 亞當斯發言人利茲·加西亞拒絕詳細說明市長在沒有採取行動的情況下讓該法案成為法律的決定。 但她指出,法案明確規定,逆著紅綠燈和中路穿越是高風險行為。加西亞補充說,人們仍然可能對亂穿馬路造成的事故承擔民事責任。 「當每個人都遵守交通規則時,所有道路使用者都會更安全,」她在一份聲明中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