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艾比:我如何獲得丈夫的幫助,要求成年的同居女兒支付她的生活費?
親愛的艾比:我和先生有三個已成年的孩子,他們都還住在家裡。我一直認為,一旦他們大學畢業並找到好工作,他們就應該開始付房租。因為我先生還住在家裡的時候就要交房租,他說他永遠不會對孩子這麼做。 我們最年長的「薩曼莎」現年 31 歲。她幾乎不做任何家務,但自己買食物和盥洗用品。 另外兩個人經常在沒有要求的情況下為房子提供巨大的幫助。薩曼莎有時會做某事,但我必須多次詢問,通常需要幾週才能完成。她無力搬出,因為她背負著巨額學生貸款債務。另外,當她住得免租、想來就去的時候,她為什麼要搬家呢?甚至連她的狗也免費住在這裡。 在我的慫恿下,我和我先生對此進行了很多討論,這只會導致我們爭論,我對他感到不滿。沒有他的支持,我無法執行任何事情,因為顯然,我的意見並不重要,所以我只是保持憤怒,想知道我為什麼會在這裡。我怎麼能讓他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有多大,並最終阻止我們的女兒欺負我們? ——在新澤西感到沮喪 親愛的沮喪之人:關於教養孩子的分歧已經破壞了婚姻。絕不允許孩子出現在父母之間,這似乎發生在您的案例中。你先生讓你覺得你的意見不重要,這太糟糕了。 除了這種分歧之外,這種不尊重是否會蔓延到你們關係的其他方面? 你的女兒已經 31 歲了(!)並且有一份有酬工作,她幾年前就應該開始為自己承擔一些責任。與有執照的心理健康專業人士討論這個問題,您可能會變得更加自信。 《親愛的艾比》由阿比蓋爾·範布倫(Abigail Van Buren)(又名珍妮·菲利普斯)撰寫,由她的母親寶琳·菲利普斯 (Pauline Phillips) 創立。聯絡親愛的艾比 www.DearAbby.com 或 PO Box 69440, Los Angeles, CA 90069。 Source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