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艾瑞克:我姊姊說參加姪子的目的地婚禮是“我的責任”,但我不願意去
親愛的艾瑞克:我今年 65 歲,和我 64 歲的妹妹一直保持著親切但不愛的關係,因為我們的父母從來不鼓勵他們的孩子彼此相愛。 上個月,由於與他現在的妻子有關的移民要求,我的侄子在我姐姐中西部的家中舉行了民事婚禮。因為我們在儀式前一個月收到了婚禮日期的通知,所以我無法在工作中獲得保險。因此,我的妻子和女兒在我缺席的情況下參加了會議。 我姐姐現在正計劃在夏威夷為這對夫婦舉辦第二次婚禮。我們被要求做出承諾(日期前九個月)。我們說我們不確定,因為我還不能確認我是否能夠安排承保。 我們收到了我姐姐的一封惡毒的信,信中說我妻子破壞了第一次婚禮(據我姐姐說,她沒有被邀請),而無論一年中的距離和時間如何,我都有責任參加。我們如何解釋夏威夷需要從東海岸起飛的兩趟航班,婚禮安排在夏威夷夏季炎熱的星期二,並且婚禮將由參加第一次婚禮的 30 人參加?對我和我的妻子來說,費用並不是首要問題;然而,這是為了我們的三個成年孩子。 – 第二次婚禮 親愛的婚禮:聽起來你並不是真的想去參加婚禮,這是你的權利。當然,還有其他因素在起作用,可能是由於父母建立的不健康的兄弟姐妹關係所致。這是值得展開的,但婚禮並不是這樣做的理想切入點。因此,請嘗試盡可能多地擱置這些內容,至少暫時如此。 不過,我明白你為什麼不急於回覆。你姐姐的信讀起來毫無必要地充滿敵意。 (你的妻子沒有被邀請參加她侄子的婚禮?即使邀請函來到你家?胡說八道!) 你們兩個應該決定第二次婚禮以及任何可能出現的戲劇性事件對你們來說是否值得。也許是為了你和你姪子的關係。也許不是。 無論哪種方式,一旦您做出決定,您將有能力滿足姐姐的期望。如果您的答案是“是”,但稍後才知道工作保險,您可以告訴她這一點,並給她一個您肯定知道的日期。這是你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她可以接受或不接受。 策劃一場目的地婚禮涉及到一些可以理解的後勤問題,但當人們開始拋出「出席的義務」之類的詞時,它就超出了計劃範圍,變成了控制行為。 她對婚禮所做的選擇——地點、一年中的時間——無需爭論。考慮到你的生活環境,你能夠做出的選擇也不會如此。 將問題發送至 R. Eric Thomas: eric@askingeric.com 或 PO Box 22474, Philadelphia, 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