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艾瑞克:我的租客不想支付她離開期間的部分水電費
親愛的艾瑞克:過去一年我把家裡的一個房間租給了一位女士。她的經濟能力有限。我每月向她收取 400 美元,而我所在地區的現行費率是 1,000 美元。 根據租約,我支付三分之二的水電費,她支付三分之一。 去年夏天她拜訪了家人。當她回來時,她告訴我,她離開期間不會支付任何水電費,因為她「不在這裡」。 我不喜歡對抗,所以就放棄了。但我發現我對她性格的看法變得有些負面了。我在這件事上有錯嗎? – 帳單查詢 親愛的比林:這似乎更像是溝通挑戰,而不是性格問題。她應該在離開之前與你討論她的計劃,而不是之後,但我可以理解她的邏輯——為什麼要支付她沒有使用的水電費?無論如何,帳單可能會更低。此外,正如您所指出的,她的財務狀況很緊張,因此她可能已將部分預算公用事業費用轉入她的旅遊基金。 如果您無論如何都希望她支付一部分水電費,您應該提前說明。或者把水電費也包括在內,因為大概她支付的租金大多是利潤。然而,我要警告不要鎳和調暗這個問題。畢竟,您的問題不是關於金錢而是關於品格,所以我假設您使用的公用事業費用對您來說並不困難。你和她的時間最好花在討論未來的期望。 將問題發送至 R. Eric Thomas: eric@askingeric.com 或 PO Box 22474, Philadelphia, PA 19110。 Instagram 並訂閱他的每週電子報: rericthomas.com。 Source link